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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甲属于新加坡国籍人士,也是外资企业乙公司的股东,2020年取得从乙公司的分红1000万元,是否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答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