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给建筑公司的建筑材料发票未备注项目名称跟地址,这样的发票能不能用?

提供给建筑公司的建筑材料发票未备注项目名称跟地址,这样的发票能不能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